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上述各项要求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于10月份登陆教育部指定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报名并获取网报编号,11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地点为本人所选报名点。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www.lzk.hl.cn)公布。4月中旬,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并向已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调档审查等。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中旬。
五、培养环节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包括课程修读和学位论文两个环节。
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须交学费4000元/年,计划内和计划外录取者均为国家统招研究生。在学期间,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待遇,所有研究生均享有参评奖学金的权利。
六、其他事宜
1.2012年我校预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6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人。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2.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给予计划内(公费)录取。2012年我校预计招收学术型推免生30人,专业学位推免生15人。
3.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复试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
因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年度细则等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如有与之不符之处,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