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本人网上申报,共有546名同学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按照《金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有474名同学符合认定条件,其中特殊困难108人,困难134人,一般困难232人,现将具体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男女生学生公寓楼公示宣传栏处,公示期2017年9月18日-20日,共三天。如果学生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吴国军老师联系。
电话:6819431/15845941405
公示期结束后该结果将进行班级民主测评,班级民主测评结束后将上报校助学办,作为评选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的评选依据。
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