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2020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为501人。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大二(含大二)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评选依据和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严格按照《金沙集团888881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开展。
四、评选时间
10月20日—— 10月30日 学院评选;
10月31日—— 11月12日 学校复核、召开评审会议、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及我校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做好评选工作记录。评选结果必须在全院公示,并公开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监督电话0459-6819100和电子邮箱byndzzzx@126.com,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意见。
3.各年级于10月23日之前上交:
(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请在表格中插入电子蓝底2寸照片),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金沙集团888881奖励登记表》(附件4)。
附件1: 金沙《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 《金沙集团888881奖励登记表》
金沙
2020年10月20日